
朗读
温鹿教〔2006〕33号
鹿城区教育局关于下发《鹿城区城乡教育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学区教办,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拓展城区学校的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提高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鹿城区教育局特制定了《鹿城区城乡教育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现将该《指导意见》下发给你们,望各校(园)、单位认真予以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教育集团化 指导意见 通知
抄送:温州市教育局、鹿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
鹿城区教育局办公室
鹿城区城乡教育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
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农村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让更多的学生接受更好的教育,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三个面向”、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把发展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促进城区优质教育向农村辐射,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努力办好农村学校,使农村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逐步实现教育公平。
二、城乡集团化办学的运作方式
以本区范围内城区优质教育资源为依托,采取“城区学校+农村学校”的方式,组建从幼儿园到初中的若干个城乡教育集团。
1、集团组建方式:以城区学校(幼儿园)为集团总校,农村学校(幼儿园)为集团分校,农村学校保留原有校名并增挂分校校名。集团内各校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校长都由行政主管部门直接任命。
2、集团内部的管理:集团内部各校在集团总校领导下办学。分校校长为集团校校级领导班子成员,总校委派一名领导干部兼任分校副校长,协助分校校长工作。集团学校实行总校校长负责制,由集团学校统一行使集团内部决策协调职能。集团法人和分校法人多个法人并存,分别代表集团学校和分校,并保持分校校长在分校人、财、物管理方面的相对独立性。集团对各校的发展共同研讨并作出决策,分校在办学与发展方面执行集团的决策。
3、集团内优质资源的输出。城区学校输出优质资源是达到城乡教育集团化预期目的的主要途径,输出教育优质资源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输出优质学校的管理模式。包括管理机构设置,管理制度建立,管理人员培养,管理手段与方法,以及信息资源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