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鹿教办发〔2006〕20号
鹿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四轮校务公开工作
考核评优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教办,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自温州市教育局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厂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度》(试行)和《浙江省厂务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05〕37号)及《关于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意见》(温教委监〔2000〕39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更好地发挥其民主监督作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经研究,决定五月下旬组织开展第四轮校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优活动。重点检查教师人事调配及聘任、招生、大宗物品采购、基建项目、财务收支等工作实施的程序和措施。现将校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优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评优时间:2006年5月22日至5月26日
二、考核评优内容:
根据《鹿城区学校校务公开评估细则》,围绕“校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程序及措施、公开内容、公开效果、公开栏及档案”等五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三、考核评优方法:
1、各学区教办推荐1-2个单位、各乡镇推荐1-2个单位参加考核评优;直属单位直接参加本次考核评优。
请各学区教办、乡镇、直属单位于2006年5月18日前把推荐参加区级第四轮校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优的学校上报区教育工会(联系电话88262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