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鹿教〔2006〕61号
鹿城区教育局关于公布第四批校(园)本
培训资格认定学校的通知
各学区教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规范校本培训管理,提高校本培训的针对性与实用性,促进校本培训制度建立,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校本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鹿城区教育局组织教师培训和科研中心人员,对第四批申报校本培训资格认定的学校、幼儿园进行考核审查。经研究决定,第四批具备校(园)本培训资格的单位共16所,现公布如下:
藤桥镇职业学校 双潮乡中心小学 岙底中心小学
双潮中学 五星小学 垟田小学
营楼小学 双桥小学 中央涂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