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科室、司法所:
《鹿城区司法局200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党组
2008年3月12日
鹿城区司法局200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2008年,鹿城区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以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坚持从严治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我局各项中心任务的完成。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及我局实际,积极开展反腐败宣传,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一是破除“党风廉政建设与己无关”论,教育干警时刻绷紧廉政弦,自觉增强反腐倡廉意识,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做一个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公务员。二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营造廉政文化氛围。把党风廉政有关内容作为中心(扩大)组学习内容,刊出学习专栏,积极开展读廉文、征集治局格言、知识测试等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丰富活动载体形式,促进活动效果。三是结合法制宣传工作职能,积极开展依法办事、按规定办事专题教育,努力打造“重规则、优服务、保廉洁、倡勤俭”的机关廉政文化。四是大力开展正面教育,以身边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引导干警,开展正面教育,以先进人物为楷模,不断增强党性,树立正气,在工作生活中积极发挥先进性作用。五是继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活动,进一步改善服务、提高效能,规范机关管理,改善工作方式,切实解决机关工作效能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二、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根据各个部门特点,确定不同重点,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局机关、司法所要通过纠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克服本位主义、形式主义思想,改进工作态度,做实做好工作。法律服务部门通过行风建设,达到“三个规范”:规范法律服务人员与法官的相互关系。规范法律服务部门内部管理,完善自我约束机制。规范法律服务人员个人执业行为,严格执业各个环节,强化自律,坚决纠正个别法律服务人员只讲经济效益,不讲服务质量,不讲服务态度的不正之风及违反执业纪律行为。
三、抓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