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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藤桥镇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和处理森林火灾预案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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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藤委发〔2005〕105号

  关于印发藤桥镇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和处理森林火灾预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现将《藤桥镇森林防火实施方案》、《藤桥镇处理森林火灾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委员会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 府

  2005年10月24日

  藤桥镇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预防和迅速扑灭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目标

  森林防火工作必须立足基层、依靠群众,以抓具体措施落实为突破口,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通过建立森林防火新机制,深化目标管理,明确基层职责,强化预防措施,坚持规章用火,严格依法治火,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防火的综合预防和扑救能力,使我镇的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和受害森林面积降到最低限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下,森林火灾破案率达 85%以上,无发生森林火灾的村达到22个,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

  二、森林防火组织

  1、加强领导。 实行镇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联片领导分片负责、驻村干部和联村干部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的 森林防火分片负责 制度。 镇建立森林防火指挥 部,   镇党委书记胡明亮任指挥,镇人民政府镇长胡正武任副指挥,各联片领导为 镇森林防火指挥 部成员, 负责各联系村的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陈伯聪任主任, 协调全镇森林防火日常工作。 各 行政村建立森林防火指挥小组 ,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村两委委员为小组成员。 各驻村干部及联村干部负责所驻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协同、指导、督促 村森林防火指挥小组 开展工作,落实措施。

  2、建立镇森林扑火队。 目前,我镇已建立以下3支义务扑火队 : 一是镇民兵应急小分队,人数约20人。二是镇机关扑火队,人数约25人。三是镇消防队,人数为10人。上述队伍组织较好,战斗力较强,是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

  3、建立村森林扑火队。 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以党员、团员、民兵为主的村森林扑火突击队。目前南岸村、油岙村、后垟村、埭马村已经组建,人员分别在10人左右。群众义务森林扑火队是扑救森林火灾的基础力量,每村必须有一支相对较为精干稳定的森林应急小分队队伍。

  4、组织护林员队伍。 镇政府招聘长期护林员15名,进行常年巡山护林防火。各村也应配备护林人员,在春节、清明节期间及高火险天气,把守入山路口,设卡检查,严防死守。

  5、充分发挥区森林消防队的作用。 按照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部署,加强对区森林消防队的日常训练和管理,高火险天气分组进行巡山护林防火。

  三、森林防火工作责任

  落实责任制。镇政府与各村委会、各驻村干部、各护林员 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 实行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 增强干部群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同时对各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要和驻村干部、村干部评先、年终奖金、村干部年度补贴直接挂钩。

  加强值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间,镇及各村要健全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落实值班人员,明确值班职责,提高接警处警能力。

  四、森林防火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通俗易懂、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不断地、广泛地、深入地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烈氛围,提高 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治火”的自觉性,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 (1)定期性宣传。每年开展三次定期宣传。在防火期开始的10月和春节、清明节期间,确定为森林防火宣传周。利用宣传车、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特别要对石 垟 、陈良等村的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宣传,不留死角,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2)突击性宣传。每年森林防火戒严期及2天以上高火险天气,要开展突击性宣传。结合火案查处情况,进行反面教育。(3)固定性宣传。在公路两侧,林区、风景区、寺庙等主要入山路口,在坟墓集中的地方,设立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牌,时刻提醒行人注意火种,加强防范。(4)多样性宣传。采用发放“村民森林防火须知”、张贴森林防火通告、开展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学校阵地,开展“五个一”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给家长一封森林防火信,写一条森林防火标语,上一堂森林防火课),并制作森林防火宣传卡,让学生家长阅读签字,要求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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