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鹿府法发〔2005〕11号
区直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鹿城区残疾人社会保障经济补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区政府六届八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24条规定和区政府六届八次常务会议的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05年8月10日前反馈给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人:林剑 联系电话:88280410,电子邮件:fzb@lucheng.gov.cn)。
附件1鹿城区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表
附件2《温州市鹿城区残疾人社会保障经济补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五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