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乡镇科协、区属企业科协:
现将《鹿城区科协“十一五”科普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望以此为指导,切实加强科普设施建设,促进各类科普活动开展和公众科学文化素质提高。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鹿城区科协“十一五”科普设施建设指导意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面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加强“十一五”期间我区科普设施建设,促进全区科普工作更好开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科普设施建设的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内,街道、乡镇、社区(村)和企业科普设施建设的总体目标是:街道、乡镇建立标准科普画廊;社区建立“一室一廊一队”;行政村建立“一站一栏一员”;企业科协建立“一所一廊一刊”。
1、街道、乡镇建立标准科普画廊。科普画廊常年通过挂图,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公众进行科普宣传。 “十一五”期内,各街道、乡镇必须在街道、乡镇所在地建立一座标准科普画廊。画廊要确定专人管理,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定期更换内容,每季一至三次,使其成为街道、乡镇科普的重要窗口。
2、社区建立“一室一廊一队”。全区各社区,要结合创建文明社区和科普社区,“十一五”期内“一室一廊一队”(科普活动室、标准科普画廊、科普志愿者队伍)建成率应达到90%以上。社区科普志愿者的骨干成员每年都要进行定期培训。画廊内容定期更换,至少每季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