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社区村党(总)支部、居(村)委会、辖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辖区殡葬改革成果,整治丧事扰民现象,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深化殡葬改革为宗旨,以巩固提高殡葬改革成果、整治丧事扰民为重点,依据有关殡葬法规,进一步加大殡葬管理力度,着力营造文明治丧环境,促进殡葬改革工作持久、健康、稳步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到2007年度,丧事扰民行为得到根本性控制。
二、主要任务
我辖区是全区丧葬礼俗管理的重点区域之一,必须切实加强丧事扰民管理,全面禁止出大殡和丧事大操大办等封建迷信活动。
1、丧事扰民整治严管区:整个洪殿辖区。
2、严禁丧事扰民行为。对丧事扰民实施综合整治,丧户出殡不放鞭炮,不吹哀乐,在家不设灵堂、做道场、念经,花圈摆放不占用公共场所,在丧葬礼俗中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3、推行丧事集中办理。积极推行丧户将丧事集中在市殡仪馆办理,把丧事扰民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
4、整治和改善治丧环境。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坚决打击和查处非法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行为。对经过审批的商店,重点清理整顿花圈、花蓝等悬挂、摆放街头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一步净化和规范丧葬环境。
5、做好上门宣传工作。畅通丧户信息渠道,全面掌握丧户信息和动态,街道、社区干部要及时上门对丧户进行宣传、劝导和教育,切实做到从简办丧事。
6、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一些有不听劝阻倾向的丧属上门预告,努力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对个别一意孤行出大殡的丧户依法查处;对一些典型案例由媒体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全区良好的殡葬改革氛围。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街道调整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王炯主任为组长,陈辉副书记、叶笑敏副主任为副组长,辖区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街道政务科,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把殡葬改革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评选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和条件之一,纳入各社区(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每月对辖区殡葬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殡葬改革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实行分级负责。街道进一步健全殡葬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各社区、村设立殡葬改革信息员,完善街道、社区(村)殡葬改革工作网络。街道、社区要及时对丧户进行上门宣传引导,并送达殡葬改革通知书、通告等,协助配合民政部门对出大殡等丧事扰民行为进行管理。
(三)坚持齐抓共管。辖区各职能部门在各自履行职责的同时,更要相互协作,组织安排人员参与统一行动,确保管理工作有效到位。
1、街道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科切实负起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牵头作用,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监管。
2、辖区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殡仪活动在公共场所念经、做道场等非法宗教活动。
3、工商部门,要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取缔无照丧葬用品店。
4、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市区花圈摆放占用公共场所的管理。
5、工商、文化部门负责对乐队的管理,禁止在严管区内吹打、奏哀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