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做好2007年法规汇编宣传发行和征订工作的通知
温鹿府法发〔2007〕2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第63号令和国办发〔1998〕39号文件、浙政办发〔2000〕115号文件的规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继续分别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和《浙江省法规规章汇编》(以下简称法规汇编),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发行。
为落实《立法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每月出版一辑,内容及时、丰富,包括:上月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司法解释,报国务院备案的部门规章,以及报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目录。《浙江省法规规章汇编》〔2006〕仍按原来的版期出版一辑,内容包括: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部分带有全局性的省政府政策性文件。这两本法规汇编分别连续出版,前后配套,收集齐全,文字准确,是法律、法规、规章的正式版本。
做好法规汇编的宣传发行,是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落实省委建设“法治浙江”重大决策,推进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各级政府及其法制机构的重要职责。各街道、乡镇和区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法规汇编宣传发行和订购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征订渠道,扩大发行覆盖面,满足各级党政机关、基层行政执法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以及公民学法、用法的需要。
各街道、乡镇和区直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征订工作,于6月底前到区政府法制办统一办理订购手续。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黄涛 联系电话:88030282 (传真)
主题词:法制 宣传 征订 通知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07年5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