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教党字〔2006〕14号
中共鹿城区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鹿城区教育系统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学区党总支,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党支部:
现将《全区教育系统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希望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2006年4月5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分工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
区教育督导室。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4月5日印发
鹿城区教育系统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落实公务接待制度,制止用公款进行高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工作,由伍挺局长主管,办公室牵头,监察室参与。
(二)治理购送和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落实领导干部不到企业和下属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亲属支付的个人费用的规定以及借婚丧喜庆事宜敛取钱财,治理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赌博问题,由吴昊副局长主管,监察室牵头,办公室、计财科、教育工会参与。
(三)制止公车私用现象、规范公车使用管理,由吴昊副局长主管,办公室牵头,监察室参与。
(四)规范住房管理工作,由吴 昊副局长主管,计财科牵头,监察室参与。
(五)加强公费出国(境)访问、考察和培训的管理、制止用公款或接受私人企业出资安排的外出旅游的工作,由吴昊副局长
主管。其中:公费出国(境)管理工作,由政工科牵头,办公室、监察室参与;制止用公费或接受私人企业出资安排的外出旅游工作,由监察室牵头,办公室、教育工会参与。
(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由伍挺同志主管,由政工科牵头,纪委、监察室、机关党支部参与。
(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党员廉洁自律、监督管理和党纪党风教育工作,由吴 昊副局长主管,政工科牵头,监察室参与。
二、查办案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