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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推荐申报“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活动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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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工商[2008]23 号

  关于开展推荐申报“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活动的通知

各工商所、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二)的规定,省工商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活动的通知》(浙工商同〔2008〕1号)、市工商局《关于开展二OO八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活动的通知》(温工商市〔2008〕1号)的通知精神,分局决定开展2008年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范围
          1、已获得“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符合《办法》第七、八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可申报上一等级的‘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2、在订单农业工作中成效显著、合同信用优良的涉农企业,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获A级2年以上、AA级1年以上的“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企业,可以申报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3、2005年8月被省工商局认定的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见附件一);2005年8月被市工商局认定为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见附件一,2006年、2007年已被认定为AAA级单位的除外)且经营正常并使用计算机管理合同的,可自愿申报续展认定;未申报续展认定的,原称号期满后自行失效。
        二、申报有关材料
          1、申报表(合同信用数据申报表3份、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申报表》填表说明中要求的材料。
         申报的企业,应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将《申报表》以书面(加盖公章)和电子数据形式(U盘)送交鹿城工商分局市规一科。
         申报企业可在下列网站自行下载《申报表》(见附件三)及《申报指南》(见附件四)。1、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zjaic.gov.cn/zjaic/(栏目:网上办事>;办事指南>;其他办事项目);2、温州红盾信息网,网址: http://www.wzhd.com/(栏目:便民服务窗口>;办事指南>;合同管理)。
        三、申报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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