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南郊党委〔2007〕59号
南郊乡关于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各村、社区、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维护我乡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及时依法有效地妥善处理南郊乡辖区群体性突发事件,做好“平安南郊”建设,根据《信访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作为首要目标,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应急领导小组的直接指挥下,及时、果断地依法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全乡社会政治持续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二、处置范围和责任
本预案适用辖区内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有较多群众参与,以集体上访(5人以上)、越级上访和聚众滋事、闹事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群体性纠纷、群体性过激行为,以及突然发生的、影响或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在全乡范围内产生的聚众围堵党政机关、公共召集场所和聚众堵塞公路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处置原则
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在乡党委、政府处置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高举法制的旗帜,根据事件的性质、起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趋势,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平息事态。
处置的一般原则:一是坚持劝阻疏导,说服教育的原则。贯彻“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方针,以主要责任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协助,进行劝阻教育,疏导缓解矛盾,控制事态发展;二是坚持快速,及时处置的原则。对已形成规模、造成危害的事件,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处理,控制局势,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三是坚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的原则:各村(居)以及有关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坚持果断处置,确保重点的原则。对发生在通讯枢纽和聚众堵塞主要街道、公路交通干线事件、公共人员集中场所,必须坚决果断处置,迅速平息事态,确保绝对安全和交通要道的畅通无阻;五是坚持区别对待的原则。严格区分、正确处理性质的矛盾,团结争取大多数,孤立打击少数分子。
三、处置机构
成立南郊乡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乡长、副书记担任。小组成员由其他班子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指挥协调、应急劝解、维护秩序、信息联络、后勤保障应急工作组。
1、指挥协调组。由卢更生、叶显华、朱启龙同志负责,成员为工会工委主任、妇联主席及党政办人员。在发生群体性事件时指挥调度各工作小组和工作人员,处理紧急事件,同时负责由区有关领导汇报工作进度和事态进展,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协助有关部门预防和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
2、应急劝解组。张靖、林敏、陶玉燕组长,成员为综治办、村建办全体人员。负责在出现群体性事件时,迅速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做好思想工作,促进矛盾化解,平息事态。
3、维护秩序组。胡小和、林源森、郑乐斌任组长,成员为财办和社会事务办全体人员。负责做好发生群体性事件的现场秩序的维护。
4、信息联络组。黄坚靖、陈煦任组长,成员为计生办全体人员。负责排查和掌握重点对象的有关信息和动态,为决策提供依据。
5、后勤保障组。全国栋、林仕德任组长,成员为农办和劳保所全体人员。负责为其他各组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四、处置程序和基本方法
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按以下程序和方法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