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本委各成员单位、各工商所(分会):
为了宣传“消费责任”年主题,深化和完善消费教育、消费争议救助、社会监督和消委自身组织建设的机制,努力形成“诚信经营,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和谐共赢”的消费环境,鹿城工商分局、鹿城区消费委决定联合温州市一百家电超市、中国移动公司温州分公司,于2008年3月15日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会场
主会场设于大南路银泰广场,由消费委牵头,组织消委成员单位开展本次活动,大南(小南)、五马、鼓楼、南郊、洪殿所(分会)予以配合。
主会场活动内容
(1)行政执法部门、行业协会开展咨询服务,受理现场投诉。
(2)通讯、保险、银行、医疗等服务行业开展维权常识咨询。
(3)专业人员开展珠宝玉器、酒、卷烟、营养保健等商品优劣鉴别。
(4)便民服务:食品快速检测,家电维修,手机修理,过期药品回收,营养美容保健咨询。
(5)消费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二、分会场
在信河街新国光广场、江滨西路丹露广场、车站大道时代广场、鹿城工业区设立四个分会场,分会场活动形式参照主会场执行。组织单位分工如下:
1、新国光广场:莲池(市中)牵头、西山、水心、广化所(分会)配合。
2、丹露广场:由江滨所(分会)牵头,黎明、蒲鞋市等所(分会)配合。
3、时代广场:由南浦所(分会)牵头,站前等所(分会)配合。
4、鹿城工业区:由双屿所(分会)牵头,仰义、藤桥等所(分会)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人员参加系列活动。各单位要对本次活动予以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安排活动计划,开展检查工作,保证此次活动目的明确、点面结合、宣传到位、成效显著。
(二)相互配合,落实各项工作。各部门之间、分会之间要密切合作、相互配合,服从消费委秘书处的统一调度,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