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乡镇科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推动基层科普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公众科学素质的提高,结合2008年我区科普工作要求,决定开展创建第六批基层科普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今年创建第六批(温州市、鹿城区)基层科普单位的考核标准按温州市基层科普示范单位新的评估指标进行考核验收(附件1-4)。
2.创建温州市基层科普示范单位需达到80分以上,鹿城区科普社区(村)需达到70分以上。创温州市科普示范单位的必须是区级科普单位。
3.今年准备创建温州市科普示范乡镇(街道)、鹿城区科普社区(村)的单位,请分别填写“温州市科普示范乡镇(街道)申报表”、“温州市科普示范村(社区)申报表”“鹿城区科普社区(村)申报表”和“评估指标表自查得分”,于7月31日前报区科协办公室(传真:88626472)。
二○○八年六月四日
附件:1.温州市科普示范乡镇评估指标表
2.温州市科普示范街道评估指标表
3.温州市科普示范村评估指标表
4.温州市科普示范社区评估指标表
5.温州市科普示范乡镇(街道)申报表
6.温州市科普示范村(社区)申报表
7.鹿城区科普村(社区)申报表
主题词:科普单位 创建 申报
| 抄送:市科协,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区文明办,区财政局。 |
| 鹿城区科协办公室 2008年6月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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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温州市科普示范乡镇(街道)申报表
| 申报单位全称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1427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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