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浙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根据区政府下达给卫生系统2008年度无偿献血任务指标180人,献血时间安排在7-9月份,结合实际,研究决定将任务指标分配给各单位。希各单位按照分配的指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人员(以1:1.15——2的比例)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附:2008年度鹿城区卫生系统无偿献血任务分配表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8年鹿城区卫生系统无偿献血任务分配表
献血时间:2008年7月4日——9月30日
| 单 位 | 指标人数 | 备 注 |
| 局机关 | 6 | |
| 八 医 | 39 | |
| 监督所 | 10 | |
| 疾控中心 | 10 | |
| 妇幼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1420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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