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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浦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温鹿南浦办〔2008〕43号
为有效消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切实改进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优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畅缮结合、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各项制度,切实解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安全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使各高层建筑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新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消防通道保持通畅率达100%,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达90%以上,有效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象为辖区范围内12层以上的所有高层建筑。高层建筑内有关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按下列分工督促整改 。
1、出租房以综治科为主,流动人口协管中队配合。
2、“三合一”场所,以街道经济科、安监中队为主,流动人口协管中队配合。
3、各类市场、商场,以街道经济科、安监中队为主,流动人口协管中队配合。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20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4月20日至5月9日)。在前阶段房管部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街道组织统一进行核对,摸清辖区高层建筑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尚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高层建筑进行汇总,并按隐患的轻重缓急实行分类。建立台账,分类监督,指导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