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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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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乡镇统计信息中心,区属各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现就2008年我区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队伍素质的迫切需要,是影响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水平提高的重要环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是一项经国务院批准的行政许可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应依法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区属单位要充分认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广泛地宣传《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认真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二、做好考试报名及相关工作

  (一)做好摸底清查工作

  2008年4月20日前,各街道、乡镇做好辖区内统计人员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摸底清查工作。以有义务提供统计资料的单位为清查对象,把统计单位是否任用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作为这次清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完善“辖区单位任用统计人员情况台帐”(附件1),为今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打下基础。

  (二)做好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各街道、乡镇对辖区内从事统计工作而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做好组织考试报名工作。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送达《鹿城区统计局限期统计从业资格认定通知书》(附件2),要求其限期改正。

  区属单位组织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有关人员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三、应当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对象

  下列人员,应当具备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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