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李靖委员:
你在区七届政协二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第121号《构建和谐社会应从建立和谐社区开始的建议》收悉,经与温州市房管局鹿城分局会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明确社区职能,规范社区管理。
构建和谐物业进社区是房管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2006年,为了充分发挥社区各类组织作用,市房管局鹿城分局和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一起在蒲鞋市街道青源社区、南浦街道春秋社区二个社区试点建立“四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新模式,形成了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共同协商社区事务、共同利用社区资源、共同开展社区服务、共同创建和谐社区的社区管理工作新格局,并确定在今后的几年里在逐步全区铺开。
对己建成交付改变使用功能的小区会所,市房管鹿城分局将指导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配合当地政府和规划部门进行整治,还小区业主休闲活动场地。
二、积极开展公益性活动。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了全面推进我区和谐社区建设,区委、区政府在《关于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鹿委发〔2006〕58号)文件中明确指出:鼓励并指导社区居委会组织居民参与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法律、安全等进社区活动。整合社区各类资源,逐步建设方便社区居民读书、阅报、健身、开展文艺活动的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