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第二条 确定仰义乡渔渡村为旧村改造试点单位,该村傍山依水、交通便捷,已被市政府列为生态示范村,现有村民1020人,230户,耕田320亩,建设可用土地120亩(位于沿江地块东西走向)。
第三条 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高标准、高起点的村庄规划,并由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报经市规划局审批。
第四条 要全面推行配套齐全,环境优美,连片开发的公寓式住宅或联立式低层住宅(低层排屋住宅),住宅建设既有乡村韵味,又具现代气息,风格别致,式样典雅。
第五条 市政府为本实施方案的批准单位,鹿城区旧村改造领导小组为协调落实责任单位,渔渡村委会为本方案的具体实施业主单位。
第六条 坚持政策优惠,村民得益的方针,渔渡村可利用建设用地120亩,经审批后全部出让给村民用于旧村改造建设用地。(市政府要全额提供建设用地指标,包括公配、绿化、道路等),同时减免土地出让金,配套设施费应全额返回,专款用于公配建设;在办理审批手续过程中的各项工程押金,款应予以名缴,同时将返回的三产用地指标一并利用开发,将二产用地指标纳入鹿城特色工业园。
第七条 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办法,提倡和鼓励房地产商介入,以代建方式予以开发,协议支付代建管理费,代建费用由政府、村委会与房开商三方议定,确保资金自求平衡。
第八条 安置补偿方式,原村民住房由政府法定部门评估定价核准后,以货币形式由村委会统一购置;新安置房根据综合价(新房造价、外加住宅区内配套设施分摊价)给予购回,并以1:1建筑面积予以安置。原则上不予增购,确需增购或退购的,以当地市场价予以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