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洪殿街道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方案》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八月六日
洪殿街道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方案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08〕103号)和《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温鹿政办〔2008〕2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奥运期间(当前9月底)的辖区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党和国家的声誉,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以确保奥运期间辖区食品安全为目标,坚持“强化措施、重点监控、点面结合、以面保点”的工作原则,按照“严控生产源头、监管流通消费、部门互联互动、保证全程监督”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奥运期间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 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 工作目标
1、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与辖区进、出食品有关的群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和事物中毒、食源性疾病传染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
2、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与辖区进、出食品有关的生物性、化学性和放射性食品污染事件。
3、确保奥运期间不出现因应急反应不力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后果的扩散。
(二)工作重点
1、重点产品:粮油、豆制品、蔬菜、果类、肉类、禽蛋类、奶制品、水产品、调味品、饮料等10大类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具体包括大米、食用油、酱油、食醋、米粉、米线、腐竹、啤酒、饮料、饮用水、冷冻食品、蔬菜、奶制品、水果、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等。
2、重点区域:辖区流动人员集中区域等。
3、重点单位:食品加工企业、宾馆、超市、专业市场、娱乐场所的食品供应点,早点摊群,列入全区“十小”行业整治范围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农资店、小菜场等。
4、重点问题: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以非食品加工原料和病死(害)畜禽、禁用药物等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回收过期食品加工上市行为,假冒奥运食品行为等。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纳入食品市场准入产品目录范围但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一律不得生产;未经检验合格、未加印(贴)QS标志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加强对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环境条件、质量管理制度和包装等方面的检查;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违规添加非食品原料;实施不安全食品企业召回制度;推行电子监管,实现食品安全可溯源。
牵头单位:街道食安委
配合科室:综治办、市容科、洪殿工商所、洪殿卫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