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公〔2008〕10号
各科、队、所:
根据省厅、温州市局《关于开展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情况和应用成效,建立健全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管理的长效机制,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已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普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普查工作,切实掌握已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现状,科学评价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应用成效,充分发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在严密治安防控、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的作用,督促使用单位正确、规范使用系统,确保系统防范效能正常发挥,并合理规划、科学部署下步工作。
二、普查范围
本次普查范围为2007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且目前运行正常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主要包括:
(一)公安机关建设的用于监所管理、警务督察等工作的视频监控系统;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以及治安、网监等部门监管的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废旧物质回收、网吧等单位建设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三)派出所管辖的其它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建设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居民社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四)区域报警服务网络。
三、普查内容
详见附表。
四、职责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