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南郊党委〔2008〕56号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南郊乡委员会
关于开展2008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辖区企业党支部、工会、团支部:
深入开展无偿献血工作既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事关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认真做好2008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如何做好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乡政府由全国栋乡长全面负责,有社会事务办潘平良同志具体负责落实献血工作。希望辖区企业能够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全力组织配合乡政府工作人员完成各项无偿献血各项具体工作。
二、宣传活动
1、 在企业员工内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动员和组织适龄人员(18—55周岁)参加献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