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工商所、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市局《关于开展二OO九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活动的通知》(温工商市[2009]2 号)文件精神,分局决定开展2009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企业(企业获A级“守重”单位认定五年以上),可自愿申报AA级“守重”企业认定;2006年被市工商局认定的AA级“守重”企业,可自愿申报续展认定,未申报续展认定的,原称号期满后自行失效。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表》,包括合同信用数据申报表(表Sheet1、2、3)、资产负债表(表Sheet4)、利润表(表Sheet5)、现金流量表(表Sheet6)。
2、《申报表》内容涉及到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申报指南》)。
3、申报的书式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企业应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和电子数据(存放于U盘)于2009年4月10日前上报分局市场规范管理一科(联系人:吴子芹 联系电话:882314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