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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9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的预备通知
温鹿府法发〔2009〕1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市法制办拟于3-4月举办全市第十七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各行政执法单位正式在编在岗未经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的工作人员。
二、培训、考试内容
以省政府法制办编写的新版《行政执法教程》为培训统一教材,结合《浙江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大纲》进行培训。
三、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闭卷形式。题型有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改错题、简述题和案例分析题等。
四、组织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乡镇接到通知后,请抓紧做好培训、考试人员的统计工作,并于2月23日前将人员名单报区法制办(区行政管理中心4号楼206室)。
各单位报送培训名单时,应当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未附证明的,不安排参加培训考试。具体培训、考试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涛 联系电话(传真):88030282
附件:温州市第十七期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报名表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温州市第十七期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报名表
单位名称(盖章)
| 姓 名 | 执法岗位 | 姓 名 | 执法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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