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工商所、科(室、大队)、协(委)会、中心:
现将《鹿城工商分局2009年全面推进小食杂店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
二OO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食杂店 整规 方案 印发 通知
报: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吴建明副区长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鹿城分局办公室 2009年5月31日印发
鹿城工商分局2009年全面推进小食杂店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小食杂店整治与规范工作的部署和区政府的工作安排,按照职责分工,根据《鹿城区小食杂店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温鹿工商[2008]99 号)的要求,结合分局实际,就2009年开展全区小食杂店整治与规范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为指针,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区委、区政府“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要求,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治劣与扶优相结合,以块为主、突出重点、堵疏相济、注重实效,加快推进执法监管向农村延伸,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认真总结、推广2008年试点工作经验,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基本完成”的要求,全面推进“小食杂店”整规工作。到2009年底,我区80%以上的小食杂店完成整规任务,力争达到95%;“小食杂店”行业中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生产经营、产品或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农村消费环境和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改善;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台账登记制度、不合格食品自行下柜销毁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的经营主体基本实现全覆盖;努力增创一批放心示范店;食品经营主体统一配送率力争达50%。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实施步骤。今年的“小食杂店”行业整规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4月-5月)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单位通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动员大会,充分利用工商政务内网、红盾信息网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出全社会、全系统共同关心参与“小食杂店”整规的良好氛围,并组织各单位相关人员、“小食杂店”经营户、群众一起参观试点乡镇,将“小食杂店”整规工作以现场会的形式迅速推开。
第二阶段(5月-10月)为全面整规阶段。各单位要在去年全面完成面上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充分研究,形成辖区“小食杂店”行业现状分析报告,并根据分析报告提出对标准的修订完善、政策扶持、具体措施制定等工作的相关意见。在整治与规范的过程中,要坚持“打扶结合、以扶为主,堵疏并举,以疏为主”的原则,加大培训指导的力度,引导“小食杂店”经营业主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主动改造提升。各单位要确定“小食杂店”改造提升示范点,有条件的要争取确定一条示范街进行集中整治,加大联合执法的频次和力度。分局将定期组织对各单位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评价,做好整规信息与数据报表的及时更新与上报。将“小食杂店”行业整规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第三阶段(11月-12月)为总结提升阶段。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新方法、新举措,建立健全科学监管长效机制。分局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的力度、进度,以及整治的效果进行评价考核。
(二)时间安排。各项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4月21日前,召开分局“十小”行业整治与规范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
2、4月25日前,要完善健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年度整规工作计划,落实工作制度,确保人员、经费到位。
3、5月13日前,各单位会同街道(乡镇)确定“小食杂店”行业示范点,并报区整治办备案,同时组织业主进行标准规范的培训与学习。
4、5月26日前,根据去年试点工作情况,结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对“小食杂店”行业标准规范进行修改与完善,使之更加切合我区小食杂店行业的具体实际。
5、5月31日前,各单位要在去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摸清“小食杂店”行业动态变化情况,建立并完善监管档案,同时做好对排摸情况的梳理,按照整合提升类、整改规范类、关停取缔类等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整规措施。
6、6月25日前,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相关的扶持措施,从多方面加强政策引导。针对行业发展的难点、瓶颈,围绕行业政策、市场准入及标准、项目、信息等方面,制定出台有利于“小食杂店”行业长远发展的扶持措施。
7、9月25日前,各单位会同街道(乡镇)分期分批完成标准规范的宣贯培训工作,从而提高业主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把关技能。
8、10月31日前,迎接市整规办对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整治效果进行检查。
9、2010年1月1日前,迎接区整规办对本部门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全年整治成效的评价验收。
10、2010年1月15日前,做好迎接市整规办对我区年终检查评价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小食杂店”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和区域划分具体负责,完善“小食杂店”整规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切实抓好“小食杂店”行业整治与规范工作,要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分工协作,明确责任。“小食杂店”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单位必须充分发挥各自身职能作用,要加强乡镇(街道)及其他部门沟通协作,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形成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分局将“小食杂店”整规工作纳入对基层的工作考核目标中去,对任务和责任进行再细化、再量化、再落实。要将责任分解到岗、具体到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抓落实、人人抓落实的格局。
(三)突出重点,分类推进。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整规工作重点,认真组织落实。要着力解决当地“小食杂店”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工作的侧重点要放在推动“小食杂店”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经营活动,要坚持把突出促进创业,扩大就业作为今年深化“小食杂店”整规工作的立足点。对辖区内的小食杂店进行梳理分类,按照整合提升类、整改规范类、关停取缔类等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整规措施,确保整规工作有的放矢。
(四)典型引路,强化指导。继续发挥“典型引路、示范推动”的作用,通过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提供学习榜样和交流平台,培育形成一批新的试点典型,不断将整规工作引向深入。要严格落实指导员制度,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从行业政策、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解决办法,形成指导意见,确保整规工作顺利开展。
(五)科学整规,注重方法。分局对今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已作出了具体部署,各单位在推进小食杂店整治工作中,要特别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相结合。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新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用好《食品安全法》,查处一批小食杂店违法经营案件,形成教育、威慑效果。二是把抓批发源头与“一票通行”制度和“电子监管”平台建设结合起来。要整合经销渠道,做到资源整合。要抓住商品质量监管源头,抓好批发企业,抓好统一配送。三是日常监管与集中行动并重,落实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十一项制度,深化责任区监管、信用分类监管,加大力度清理无照经营行为,适时组织开展专项集中行动,形成小食杂店整规长效工作机制。
(六)督查促进,制度保障。分局将定期开展督查,一要确保动员会、现场会、出政策、抓培训、搞督查五项规定动作落实到位;二要确保自选动作有所创新、切合实际、安全长效、便民利民。对工作不到位的,要提出督办意见并跟踪落实,有效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对未能完成年度整规目标任务的要通报批评。要建立健全联席(联络员)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查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等工作制度,强化制度保障。
(七)加强宣传,全面动员。各单位要注重加强整规宣传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主题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小食杂店”行业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业主诚信自律意识。同时加大曝光力度,公开“小食杂店”行业质量信息,及时将“小食杂店”行业整治进展情况、“小食杂店”行业查处情况等进行通报。要正确舆论导向,突出反映整规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要全面发动群众,并依靠群众做好整规工作,积极营造群众关心、支持整规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