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了全面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班级管理工作,提升我区幼儿教师的班级管理水平,促进保教质量提高,树立榜样,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幼儿园开展评选鹿城区优秀文明班集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幼儿园文明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与标准:
(一)保教工作
1.指导幼儿形成一日生活良好常规,有文明的行为举止及良好用餐、午睡、盥洗等习惯。
2.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体现班级特色,注重全面发展。
3.认真做好班级环境创设,定期更换,环境创设有特色,富有童趣,有教育意义。
4.关心爱护班内每一位幼儿,对每一位幼儿的情况做到全方位的了解,而且能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能够注重个体差异,对待能力强与弱的幼儿有具体措施,有一定的成效。
5.立足本职,热爱幼儿,全面关心幼儿的生活、学习。师生关系平等、融洽,无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班级管理细致到位,工作中无责任事故。
(二)家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