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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浦街道关于认真做好新《消防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温鹿南浦办〔2009〕32号
各社区、村及有关部门:
2008年10月28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新《消防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新《消防法》颁布实施,对加强社会主义消防法治建设,推进消防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做好新《消防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学习宣传贯彻新《消防法》的重要意义
修订后的新《消防法》从我国消防工作实际出发,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消防工作社会化为主线,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和改革了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学习宣传贯彻新《消防法》,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现实需要。各社区、村和有关部门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提高对贯彻实施新《消防法》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将新《消防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强化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使消防工作逐步走上依法治火的轨道。
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新《消防法》宣传学习活动,营造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