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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鹿城工商分局推进责任区网络经营主体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朗读
各工商所、科(室、大队)、协(委)会、中心:
现将《鹿城工商分局推进责任区网络经营主体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责任区  网络主体监管  方案  印发  通知
报:温州市工商局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鹿城分局办公室  2009821印发
 
鹿城工商分局推进责任区网络经营主体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网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工商所责任区网络经营主体监管行为,逐步把网络经济监管工作引向日常化、制度化工作轨道,形成长效的网络经济监管机制,完善基层工商所网络经济监管责任体系,促进责任区网络经济监管工作的巩固和提升,根据市局《关于推进责任区网络经营主体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鹿城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立足工商监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职能,把网络经营主体融入责任区监管工作格局,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推进工商职能在网络经济领域的创新和拓展,促进全区网络经济有序发展。并通过责任区监管的理思路、定制度、明职责和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将网络监管理念融入责任区监管工作,使监管职责更加明确,监管方法更加科学、服务落实更加到位,实现工商所网络监管效能全面提升。
二、工作重点
网络经营主体包括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网络商品经营者是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从事商品交易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包括通过自有网站或者利用他人网络平台从事商品交易的经营者。网络服务经营者是通过互联网上提供营利性服务以及为网络商品及有关服务经营活动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经营性信息发布服务、网络接入服务以及其他网络服务的企业、组织和个人。
(一)网络经营主体搜索和建档。各工商所应通过“网络经济监管智能搜索分析平台”,对辖区网络经营主体搜索并建档,建档范围为网络交易平台和企业自主网站,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个人自主网站进行建档。各责任区监管人员主要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在“浙江省工商基层管理系统”认领网络经营主体并建档。
(二)确认网络经营主体身份。各责任区监管人员应负责督促辖区内拥有自主网站(页)的法人企业,利用数字证书,依托“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平台”,办理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并在其网站(页)首页底部加以标注,确认网络经营主体身份,实行网上亮照。
(三)网络经营主体巡查监管。网监大队每月通过“网络经济监管智能搜索分析平台”制定网络经营行为搜索计划,各工商所应依托“浙江省工商基层管理业务系统”,对已经建档的网络经营主体进行有计划的日常巡查,每季度至少制定一次网络经济监管的阶段检查计划(有特殊行业监管频率规定的按规定频率制定计划);责任区监管人员应根据阶段检查计划,及时制定网络监管实施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巡查监管。责任区监管人员应及时将网络监管检查(日常巡查)结果录入浙江省工商基层业务系统。
(四)网络经营主体信用预警。以科学监管观为指导,依托法定职能,运用信用监管手段,整合系统行政资源,通过对网络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的征集、分析、判断,及时发布影响市场交易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不良信用信息,强化信用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网络经营主体信用的社会化监管。
(五)网络经营行为监督。各责任区监管人员应坚持“网上巡查、实地核查和档案检查”三结合,实行查纠并举,按照“攻大奸,戒小过”原则,对情节轻微的,可以限期整改;对涉嫌严重违法行为的,应予以立案查处。
三、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 7月初至8月中旬
各工商所应通过“网络经济监管智能搜索分析平台”,完成对辖区网络经营主体搜索并建档。
(二)第二阶段 8月中旬至8月底
各责任区监管人员完成在“浙江省工商基层管理系统”认领网络经营主体并建档,并制定巡查计划。
(三)第三阶段 9月初至11月中旬
各责任区监管人员对已建档的网络经营主体按要求进行有计划的日常巡查,及时制定实施计划,并督促其做好网上亮照工作,基本实现自主涉网企业网上亮照率100%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布置。网络经济监管是工商的一项新职责,也是一项全局性的监管工作。而网络经营主体监管是网络经济监管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把网络经营主体监管纳入责任区监管工作大局,是努力将网络经济监管工作引向日常化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因此,各工商所应高度重视,从实际出发,制定适合本所的工作方案,并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努力提高“四率”(建档率、标识率、巡查率和发现率),切实做好网络经营主体监管工作。
(二)加强学习,提高能力。网络经营主体监管是一项知识含量较高的全新工作,责任区干部应开展“网络经济监管智能搜索分析平台”、“工商基层管理系统”和“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平台”操作应用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工作,能真正做到熟练操作网络经营主体搜索建档、网络巡查监管和营业执照网上标识等工作,确保责任区网络经营主体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着眼前瞻,注重长效。网络经济监管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如何实现有效监管,目前国内还没有一套成熟的模式。各工商所应在分局网络经济监管工作框架内,从基础工作切入,放大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工作机制,逐步把网络经济监管的各项工作机制与责任区监管机制对接,使监管日常化,依托工商所力量,实现网络经济的有效监管,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维护我区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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