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 各中小学: 为保证区本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温鹿政办〔2009〕100号)、《省校安办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校安办〔2009〕6号),经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组织对区本级中小学校舍开展排查工作。现就学校准备工作作进一步明确: 一、排查对象: 区本级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举办的所有各级各类中小学校。 二、排查组织形式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1286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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