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南郊党委(2009)49号
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
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我乡作为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单位,要从2009年9月开始,至2010年2月基本完成。根据区委《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扎实搞好我乡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统一部署,我区从今年3月份开始,扎实开展了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处于改革发展稳定的最前沿和第一线,与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更广泛,群众的关注度更高、期盼更具体,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使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扎根于每一位党员头脑,对于开创南郊科学发展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当前,我们经济运行出现了回暖向好趋势,但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够稳固,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面临不小压力。特别是基层维稳压力较大、工作任务较重,基层基础迫切需要加强。同时,此次学习实践活动单位类型多、党员数量大、涉及领域广,从业状况多样、个体差异明显、流动性较强,特别是党员队伍总体上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而且身处生产工作一线,工学矛盾更显突出。所有这些,都给我们的学习实践活动带来了新情况、提出了新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搞好我乡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乡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学习实践活动的扎实开展,更好地推动南郊的科学发展。
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
此次学习实践活动,要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更加注重取得实效、更加注重简便易行、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更加注重强化基层、更加注重统筹协调”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委提出的“突出教育性、实践性、针对性、开放性、简便性、实效性”的具体要求,紧扣区委“坚持为民惠民,强化基层基础,扎实推进鹿城科学发展”实践载体,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个阶段的工作,确保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重点要在以下几方面取得实效:
1、理论素养有新提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深化理论学习,广泛开展讨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凝聚科学发展共识,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时代要求和人民期待。
2、基层组织有新加强。农村重在全面落实区委“1+15”政策文件,扎实推进后进村集中整治工作,建成一批村级组织建设示范村;社区重在构建“温馨和谐社区”,总结推广社区党建和社区管理“四位一体”模式工作经验,有效发挥社区党组织的统领作用;非公有制企业重在进一步深化“活力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建成一批规范化党员服务中心;社团重在构建“健康和谐社团”,努力把社团党组织建设成为服务科学发展、推进创业创新的坚强核心;流动党员重在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动态管理机制,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
3、科学发展有新促进。坚持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最大实践,积极探索有特色的科学发展之路,努力创建一批科学发展示范点。紧密结合当前经济形势,不断深化“双服务”专项行动,扎实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健全完善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集中办好一批惠民利民的实事好事,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扎实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基层组织、社会稳定、安全生产、流动人口“四位一体”的工作网络和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建成一批基层基础建设示范点。
三、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范围和阶段安排
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范围为:我乡各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农村合作银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等。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
此次学习实践活动,乡机关集中活动时间为6个月;其它单位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4个月,另外安排2个月时间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和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总体上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三个阶段的工作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灵活组织、穿插进行,不机械分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