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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洪殿街道关于印发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百日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朗读

各居(村)、辖区有关单位:

  《洪殿街道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百日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洪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

 


洪殿街道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百日大排查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我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基础,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能力与水平,根据上海世博安保和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自4月1日至6月30日在洪殿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百日大排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大排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进行彻底排查,摸清底数、掌握现状,进一步完善“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服务管理模式,为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制定及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有效管理和服务提供支持。具体目标任务为:

  (一)信息登记率稳步提高。流动人口登记率、人户一致率和出租房屋登记率分别达到90%、80%和95%以上,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保证书签订达到100%。

  (二)基层服务管理站点逐步健全完善。流动人口超过200人的村(居)、超过100人的用人单位设立服务管理站(点),方便流动人口和相关单位办理居住登记。

  (三)居住登记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医院、学校、物业服务单位、中介机构、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对《条例》规定的相关责任义务的知晓率要达到100%,流动人口对《条例》规定的相关责任义务的知晓率要达到70%,主动申报、登记、报送流动人口信息意识明显增强。

  (四)服务现实斗争能力有效提升。通过“百日大排查”,及时发现一批违法犯罪线索、列管一批高危人员、打处一批现实危害人员,破获一批刑事案件,努力遏制流动人口违法犯罪高发态势。

  二、工作阶段及措施

  此次“百日大排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注重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百日大排查”始终,准确把握尺度,再次掀起《条例》学习、宣传、培训高潮。要强化居住证作用的正面宣传,宣传居住证在流动人口子女享受义务教育、免费接受计划生育服务、子女免疫预防接种服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照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广大流动人口对居住证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提高流动人口办证主动性。要通过发放温馨提示、上门讲解、以案说法、签订责任状、依法处罚等多种手段,加强对医院、学校、救助机构、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中介机构、物业服务等单位守法履责的宣传教育,落实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登记、保送义务。要对一线具体从事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学法用法意识、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提高工作实效。

  (二)全面排查阶段(4月21日至6月20日)。

  1.强化登记发证、全面掌握底数。近期是流动人口集中返城的高峰时段,也是流动人口登记发证工作的薄弱时期。要积极组织派出所民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管员以及相关社会力量,以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建筑工地等流动人口聚居地和歌舞娱乐场所、美容美发、洗浴休闲服务场所等高危流动人口主要落脚点以及单门独户、闲置房屋,治安责任不落实的出租房屋、用工单位为重点,开展“逐栋、逐层、逐套、逐户、逐人”的地毯式排摸,切实做到流动人口底数清、情况明。对各类旅馆特别是中小旅馆、提供住宿的洗浴场所、农家乐等,要严格落实“实名、实数、实时、实情”的“四实”登记制度,确保信息登记准确、上报及时。专职协管员必须全面采集包括流动人口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婚姻状况、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预防保健、随同未满十六周岁人员、租住房屋等在内的所有信息。

  2.加强服务维权、保障合法权益。要严格执行免费登记发证规定,通过开通电话、传真、网络等远程申报渠道,增设村(居)、企业居住登记受理服务站点,采取上门办证、预约办证等便民措施,增强服务意识,方便流动人口登记领证。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社会道德、行为规范、知识技能、安全防范等内容的教育宣传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流动人口法制观念和综合素质。要认真受理、及时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春雷”等专项行动,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要积极排查调处涉及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主动化解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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