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和《浙江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2008—2010)》的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为有效推进我区医疗机构健康教育工作,我局制定了《鹿城区健康促进社区医疗机构建设与推广实施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鹿城区健康促进社区医疗机构建设与推广
实施方案
健康促进医院(health promoting hospital,HPH)是现代医疗机构为适应医学模式的转变及医学社会化而提出的,并由过去单一的医疗型向促进健康、提高生命质量的医疗预防保健型转化的现代医疗服务模式。
根据《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建设与推广实施工作方案(2009-2010))》浙疾发〔2009〕179号文件要求,为积极、有效地推进我区医疗机构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健康促进社区医疗机构创建试点项目工作,探索适合我区实际情况的健康促进社区医疗机构创建方法与模式,建立并完善我区健康促进社区医疗机构标准,全面达到2010年我省创建健康促进医院的工作目标。
具体要求:2010年,选择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健康促进社区医疗机构创建试点工作;2011年,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区逐步铺开健康促进社区医疗机构创建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创建试点阶段
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筛选并确定1所我区基础较好的社区服务中心(蒲鞋市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进行健康促进社区医疗机构创建试点工作,并于2010年6月将试点社区医疗机构相关资料报送省创建健康促进医院项目组备案。
(二)全面推广阶段
总结我区试点社区医疗机构的创建成果和经验,将创建健康促进社区医疗机构项目工作深入推广至各区属医院和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
三、基本内容
(一)制定完善医院健康政策
制定健康促进社区医疗机构有关政策,并纳入社区医疗机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有计划地对医护人员进行健康促进有关技能的培训,为医护人员提供职业健康服务,采取措施提高医护人员的健康意识,加强与其他医疗保健机构及社会各部门的合作,对病人开展健康促进服务等。社区医疗机构职工应熟知健康促进政策,并将其纳入新职工入院教育内容的一部分。为使社区医疗机构健康教育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试点社区医疗机构应建立承担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室,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
(二)创建无烟社区医疗机构
创建健康促进社区医疗机构首先应根据卫生部及浙江省及温州市无烟单位创建标准,开展控烟健康教育。按照卫生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要求,创建无烟社区医疗机构,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健康促进的理念,进行健康促进社区医疗机构工作的建设,推动健康促进社区医疗机构工作的展开。具体标准如下:
1.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
2.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3.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4.各部门设有控烟监督员;
5.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6.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7.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8.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9.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至少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10.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
(三)开展职工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