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乡镇: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2010年街道、乡镇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结合本区农村型乡镇、城郊型街道乡镇、城区型街道的工作实际,经研究制订了《鹿城区2010年度街道、乡镇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现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八月四日
鹿城区2010年度街道、乡镇
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确保今年各项科技目标任务完成,更好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和完善争先创优的竞争机制,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鹿城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街道、乡镇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实施五大工程、强化一项保障”的总体目标,明确各街道、乡镇科技工作任务与重点,实行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积极发挥目标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调动各街道、乡镇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确保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年度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考核对象分类
为使目标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将考核对象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城区型街道,共9个街道,分别是蒲鞋市街道、洪殿街道、南浦街道、江滨街道、南门街道、五马街道、莲池街道、水心街道、广化街道;第二类是城郊型街道、乡镇,共6个街道、乡镇,分别是黎明街道、绣山街道、黄龙街道、南郊乡、双屿镇、仰义乡;第三类是农村型乡镇,共有6个乡镇,分别是七都镇、上戍乡、藤桥镇、临江镇、岙底乡、双潮乡。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计分办法
(一)考核基本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