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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化街道创建扶残助残爱心街道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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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广办〔2010〕104号

 

 

关于印发《广化街道创建扶残助残爱心街道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各有关单位:

  《广化街道创建扶残助残爱心街道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民政  扶残助残   爱心街道  方案  通知

温州市鹿城区广化街道办事处        2010年10月12日印发

 

鹿城区广化街道创建温州市扶残助残爱心街道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省委﹝2009﹞3号)精神,全方位提升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进一步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温州市扶残助残爱心乡镇(街道)创建办法的通知》(温政办发﹝2010﹞43号)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省、市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积极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良好环境,努力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残疾人发展水平、残疾人社会环境水平、残疾人事业保障水平,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创建标准,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社会支持”原则,通过加强领导、扩大宣传、加大投入、完善设施,优化服务,全方位提升广化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全面完成各项创建目标,力争2011年年10月顺利通过市残工委会验收,成为温州市扶残助残爱心街道。

    三、创建内容

  (一)健全残疾人工作机制。把残疾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为民办实事工程。街道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残疾人工作,参加相关重要会议和活动,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问题。把戏疾人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明确残联主席团成员职责和定期会议制度。把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增长逐年加大投入。

  (二)推进残疾人组织建设。按照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完善街道、村(居)残疾人组织建设。各村(居)根据残疾人数量配备专职委员和康复协调员,加强各级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残疾入志愿者队伍建设。

  (三)加强残疾人工作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村(居)广播、横幅标语、户外广告,宣传栏等多种裁体宣传残疾人事业,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活动,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引导全社区都来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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