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张尤荣代表:
你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第170号《关于要求落实水心街道社区办公用房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浙委〔2007〕64号)等文件要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要达到350平方米。目前,水心街道有13个社区,其中杏花堂、松柏、菱藕、桃李和桂柑己达到350平方米,还有茶花等8个社区工作服务用房达不到350平方米。为了解决这8个社区工作服务用房,水心街道安排如下方案:
一、抬扩建解决清明桥等三个社区工作服务用房。
1、清明桥社区准备在新湖小区车棚,现一楼为车棚,二楼为社区活动室,该车棚抬建三楼200平方米;
2、茶花社区准备在现办公楼上抬扩建三楼70平方米,车棚搭扩建160平方米;
3、昌盛社区准备在现办公楼三楼抬建150平方米,一楼扩建50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