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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藤桥镇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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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藤政发〔2010〕128号

关于印发藤桥镇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各村(居)委会,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鹿城区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经研究,现特印发《藤桥镇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农业  公共服务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党政办公室     2010年12月10日印发   

藤桥镇农业公共务服体系建设

实施 方 案

  为了构建新型农业公共服体系,按照区委、区府文件要求, 在深化责任农技推广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农技推广、动植物防疫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结合藤桥实际,现将我镇新型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藤桥镇构建新型农业公共服务体系,是作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一个亮点来抓,以全面推动藤桥镇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着力提高全镇农技推广、动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农业服务新水平。开展新型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在开展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推进“生态农业基地”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保障。各村和有关站所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织实施。

  二、目标和要求

  在深化责任农技推广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强化镇一级、发展村一级、延伸户一级”的总体要求,构建政府主导力、科技支撑力、农民主体力、社会参与力“四力合一”的农业公共服务建设机制,着力打造镇、村、组、户四级推广网络。完善农技推广体系,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参与产业化经营、示范基地建设,达到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产业化发展的目标、要求。

  三、设置机构,健全网络

  (一)建立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

  1、机构设置

  通过对现有藤桥镇农技机构(农技、农经、林技、水利、农机、畜牧兽医)人员、编制等的整合,成立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设农技推广(农产品营销),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的新型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编制及人员

  按照充实农技推广、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的原则,对农技、林技六大员、共7人,进行定岗定编。设置农技推广岗位7名(农技、农经、林技、水利、农机、畜牧), 植动物疫病防控员5名, 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兼植保员)岗位2名。根据实际情况,加强人员调整充实。实行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单一的农技推广服务,拓展成为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和农产品营销指导等多重服务责任。整合我镇的农技力量,使农技员增强工作责任心,形成工作合力。

  3、经费保障

  整合后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全额纳入区财政预算。对动物防疫等公益性服务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镇防疫员队伍完成。

  (二)全面推进村级农业服务站建设

  建立24个村级农业服务站,1个村级农业示范服务站,每个村设村级服务站站长1名,助理员2名。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农业服务站站长,助理员由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或乡土人才兼任。

  (三)发挥社会化农技服务力量作用

  建立1个省级动物防疫示范乡镇和1个市级农机示范基地、10个农业示范基地,促进蔬菜、草莓育苗、台湾玉米、水稻、桑枣、甜柚、蕃薯枣、白枇杷、生猪基地,民鑫、藤穗等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展宏、高山泡菜、藤桥禽业3家农业龙头企业,81户种养殖大户发展,在农业公共服务中发挥社会化服务的作用。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中培养24名乡土人才,使其成为农业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防疫的示范户、辅导员。成立藤桥镇动物疫病防控服务队,组建植保、植物、检疫(消防)服务队。

  四、明确工作职责,规范运行机制

  (一)明确农业公共服务的具体职能

  农技推广职能:主要包括落实农、林、牧、渔生产任务,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民技术培训,农业资源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服务等。

  动植物防疫职能:主要包括动物免疫、疫情报送、防疫智

  能化信息录入、防治处置等;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监测、预防、防治和处置;检疫性病虫害普查、信息提供、疫情预防、疫情扑灭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主要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应用、生产档案记载指导,农产品准出制度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二)明确人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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