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正文

关于印发《藤桥镇2011年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朗读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机关各职能科室:

  根据《温州市鹿城区2011年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温鹿安监管〔2011〕28号)要求,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消除隐患,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现将《藤桥镇2011年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藤桥镇2011年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 方 案

  根据《温州市鹿城区2011年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温鹿安监管〔2011〕28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有效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消除隐患,继续保持危险化学品零事故发生,促进我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我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零事故的发生。

  (二)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加快推进上级相关文件的有效落实,全面提升我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企业健全内部隐患排查治理约束机制;落实安全监管工作责任,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初步建立政府部门与企业间隐患排查治理的良性互动制度。

  (四)严厉查处各类危险化学品非法活动,坚决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抓隐患治理成效,做到一般隐患立即整改,整改率达98%以上;重大隐患全部得到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隐患排查治理重点

  (一)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象。涉及15种危险工艺或光气、液氯、液氨等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新、改、扩建项目的单位,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溶剂回收企业;涉及年度搬迁或关闭名单的企业及其它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使用单位。

  (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内容。一是企业是否依法取得安全许可,建设项目是否严格遵循“三同时”各阶段工作要求,是否存在未经试生产方案(论证)备案,擅自组织或超期进行试生产活动。二是涉及15种危险工艺企业是否按照《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要求,安装并使用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三是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变更管理、安全作业管理、培训与教育、应急救援、事故管理等各项制度。四是生产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内部生产、储存装置之间及与周边建(构)筑物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储存设施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及内部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加油(气)站的设施和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加油站的地下油罐和通气管管口与外部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五是企业是否存在未制定或严格遵照工作程序,对危险化学品装置进行开停车作业;未落实安全措施,擅自进行设备设施检维修;未办理审批手续或未落实监护措施,从事动火、登高等需审批的作业活动;未对环境进行检测检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六是企业是否存在对需法定检测检验的设备设施(如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阀、压力管道容器、仪器仪表、各类动态报警系统等),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检测检验,并确保处于适用状态;是否在易燃易爆场所(区域),使(采)用非防爆设备设施或电器。七是企业是否存在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改变总平面布置或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布局的情况。八是重大危险源是否落实监控措施;对承包商等外委作业单位和人员是否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九是企业是否详细查验、记录危险化学品相关信息,剧毒化学品是否严格落实流向管理要求。十是企业是否针对实际情况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救援演练。

  四、工作内容

  我镇按照属地原则,履行监督职责,根据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有计划、有重点、有部署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1、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梳理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活动。

  2、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国发〔2010〕23号、浙政发〔2010〕47号、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和温委发〔2010〕106号等文件,并结合企业实际至少给员工上一堂安全教育课。

  3、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治理;涉及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加氢等15种危险工艺的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单位和剧毒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要聘请专家进行重点安全检查,主要查找内外部安全间距、生产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应装置、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不足。

  4、加强隐患治理,对存在的重大隐患严格按照治理目标、经费、机构、时间和安全措施“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5、建立详细的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6、符合挂设事故隐患告示牌条件的、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的,要按规定挂设事故隐患整改告示牌和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并落实整改或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1157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