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乡镇)科协、各非公企业科协、有关科普教育基地:
现将温州市科协《关于开展2011年温州市科普征文活动的通知》(温科协〔2011〕1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征文要求,认真组织科普工作者开展征文活动,文稿篇数不限。请将稿件(一式三份)、2011年温州市科普征文申报表(一式三份)于5月15日前报送至区科协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稿至:dongyan@lucheng.gov.cn。届时,区科协将推荐优秀稿件参加市科普征文评奖,来稿者区科协将提供纪念品。
附件:关于开展2011年温州市科普征文活动的通知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开展2011年温州市科普征文活动的通知
温科协〔2011〕12号
各县(市、区)科协,市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科协,市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教育特色学校:
为认真贯彻《科普法》和《科学素质纲要》,继续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进一步繁荣我市科普创作事业,丰富科普宣传内容,不断提高原创性科普作品质量,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决定开展2011年温州市科普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市、县(市、区)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企事业单位科协、科普教育基地和其他各行各业广大科普创作爱好者。
二、征文要求
(一)文章要求原创作品,内容讲求科学性、通俗性、实用性、趣味性、创新性,体裁和形式以科学和文艺有机结合的文章为首选作品。
(二)字数在3000字以内,文稿中不能出现作者姓名、单位,如有参考文献须注明,杜绝抄袭和过多的借鉴。
(三)征文作者在报送一份纸质文稿的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