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教办发〔2011〕23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教职工的关怀,增进教职工身心健康,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我区教育科学和谐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和省教育工会《关于加强教师休养的意见》和鹿城区总工会《关于2011年全区职工疗休养安排的通知》(温鹿总工〔2011〕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教师健康促进工程”和“健康生活、快乐工作”教师主题教育活动的要求,经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同意区教育工会于今年暑假期间组织部分优秀教师、学校党政工领导进行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休养对象
1.荣获区级以上的各级各类先进、模范称号的教师(获2010年度先进工作者应优先照顾);从教二十五年以上的老教师和学校党政工干部。
2.优先安排从未参加休养的即将退休的教师。
凡是参加休养的人员应是在编在职在岗的教育工会会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对近五年来已休养过的人员,今年原则上不再安排。
二、休养地点和时间
1.组织教师赴北京、北戴河休养,时间7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组织各学校党政工领导赴昆明、丽江休养,时间7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休养经费
1.赴北京、北戴河休养的人员,每人预收4380元;赴昆明、丽江休养的人员,每人预收5200元(如遇交通费调整,以当时调整价格为准,采取多退少补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