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评工作,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科研水平,现将2011年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副研究员、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职务评审论文送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参加温州市2011年晋升职务业务考试成绩合格者,根据《温州市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论文要求,送审两篇代表作(原139乡镇任教满20年现任教师1篇;2010年已送审鉴定的论文今年仍有效,不再送审)。 二、论文资格审查 1.申报高级职称教师送审的发表论文均须经过自查,申报对象自行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通过新闻机构查询,如发表在非法出版物上论文不得送审,违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2.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副研、高讲、高级实验师送审的发表论文,应提交刊物原件,并复印论文原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原文,下同);获奖的论文应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省级及以上获奖论文还须附论文评奖通知和获奖文件复印件)。送审论文经单位人事干部审核签名、单位盖章后将所有材料(包括论文原件),送审论文汇总表书面、电子稿各一份(电子稿发送至区教育局政工科郑曼谦OA邮箱里),于 上午报送区教育局政工科复核。 三、答辩或书面鉴定论文格式要求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1130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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