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浙政办明电〔2011〕186号)、水利部《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水明发〔2011〕31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我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现将《鹿城区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具体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鹿城区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鹿城区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近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特别重大事故多发,这些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当前还存在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监管不到位,制度和管理等不少问题,教训极其深刻。
为确保我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温鹿政办[2011]139号)要求,决定从8月初开始至9月底,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水利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以“三深化”为重点,以“三推进”为着力点,通过“三查四促两保”,保持水利安全生产总体稳定的态势,为我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重点范围: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农村水电站运行等领域。
检查重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度汛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到位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和重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保养情况;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使用、存储的安全管理及检测检验情况;事故报告、处理和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职工(包括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进行演练情况;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因素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水利工程建设
以防洪减灾、强塘、水库除险加固、水资源保障等工程为重点,防范坍塌、起重机械等事故。主要包括: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提取使用;施工管理人员、职工(包括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专项施工方案制订、审核、执行(包括:施工用电、高边坡、基坑、起重机、模板、脚手架、施工围堰、临时设施的安全防范措施);特种设备备案、检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防护设施与防护用具配备;消防设施配备;施工设备安全与运行;安全生产台账资料整编。
(二)水利工程运行
以病险水库和一般中型、小型水库为重点,严防垮坝事故。主要包括: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练;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蓄水运行、巡视检查和调度运用方案;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经费和日常巡查。
(三)农村水电站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