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藤桥镇人民政府、各农村水电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浙水电[2012]1号)及温州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温水政发[2012]34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农村水电站安全“双主体责任”,强化水电站安全责任制,杜绝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水电站安全度汛和运行,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要求
本次检查农村水电站安全“双主体责任”制及水电站的安全生产,具体内容和要求按省水利厅文件(浙水电[2012]1号)规定。
二、检查方式
本次大检查采取电站自查,镇政府复查(区农林水利局抽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对口抽查,市水利局组织抽查等方式进行。
三、时间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