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单位:
《温州市鹿城区河道管理“五位一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河道管理“五位一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温州市鹿城区河道管理“五位一体”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工作,巩固河道整治成效,提高河道防洪排涝能力,保护水环境,实现“水清、畅流、岸绿、路通、景美”的目标,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市水利局《温州市河道管理“五位一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温水政发[2011]236号)有关精神,遵循河道自然规律,坚持“政府引导、重点突出、管护结合、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保障河道行洪排涝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着力打造河流健康体系。
二、目标任务
建立水域管理、堤岸养护、河道疏浚、河面保洁、绿化维护“五位一体”河道管理机制。2011年度将鹿城区七都街道办事处作为试点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村(居)为河道管理单元,街道为河道管理责任主体,确保试点街道辖区内河道“五无”现象,既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害、河底无淤积、河面无杂物、绿化无破坏,实现“水清、流畅、岸绿、路通、景美”的河道管理工作目标。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为落实河道管理“五位一体”的试点工作,试点街道要按照“村级实施、街道组织、水利局考核”管理模式运作,结合村规民约的约定,充分发挥广大村民的群管、群防、群治作用,从根本上保证河道管理工作的长效有序开展。
村级实施。各村(社)要按照试点街道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河道管理相关工作,并协助开展河道管理巡查和配合相关部门对河道管理的监督检查。
街道组织。试点街道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监督指导辖区内村(社)落实保洁队伍、“河长”及专管人员开展日常工作,衔接好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的全面落实。
水利局考核。区农林水利局对上报的街道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考核合格的以“以奖代补”形式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区农林水利局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考核。
(一)水域管理
1、加强试点街道水域管理,严格按照“严格控制、保护生态、分类管理、占补平衡”的原则,使水域的各个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真正实现人水相依、人水和谐。
2、“河长”、河道专管人员及保洁队伍要开展经常性巡查,制止水域范围内的违法违章行为。按照“重在治本、重在管理、重在坚持”的原则,积极协助、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打击涉水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乱填、乱占河道行为进行举报和跟踪监督,使水域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二)堤岸养护
1、日常检查:专管人员定期对所管辖区内河道堤段进行全面巡查,发现堤岸工程及附属设施出现自然损坏或人为破坏(如塌陷、裂缝及树木、草皮损坏等)的,要上报“河长”、街道政府、区农林水利局;发现沿河各种宣传牌、标志牌、警示牌破损、颜色脱落、字迹不清等,要及时向“河长”建议修复或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