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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件
温鹿文[2011]50号 签发人:季新扬
关于我区区域调整中文化站问题的请示
鹿城区人民政府:
根据文化部2009年发布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规定,乡镇综合文化站是政府举办的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工作和协助管理文化市场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集书报刊阅读、宣传教育、文艺娱乐、科普培训、信息服务、体育健身等各类文化活动于一体,服务于当地基层群众的综合性公共文化机构。文化站应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管理,编制数额应根据所承担的职能和任务及所服务的区域人口规模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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