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在建水利工程单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目前,我区已进入高温时期,天气形势较为恶劣,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为认真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和防暑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将《关于加强高温时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水建[2012]3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工作部署。
附件:浙水建〔2012〕39号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 浙江省水利厅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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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水建〔201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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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高温时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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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各单位: 目前,我省已进入高温时期,天气形势较为恶劣,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为认真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和防暑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高温时期水利安全生产责任 夏季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确保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尤为重要。全省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做好高温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高温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根据高温时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本地区实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各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本地区、本单位高温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制,认真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和应急救援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高温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做好防范高温的各项措施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1060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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