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居住出租房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函
中山派出所:
近日,我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打绳巷105号、朔门街156弄15号、水门头17号、七枫巷58-1号、七枫巷60号、解放北路498号、杨柳巷7-102室等7户居住群租房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为此,我街道消防站工作人员多次联系房东告知整改,但是该几处房东以各种理由推托拒绝,整改没有任何进展(详见附件)。
因上述情况与你单位行政执法职能有关,现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的规定以及《关于加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的补充通知》(温鹿政办〔2010〕216号)文件的精神,将上述情况函告你单位,请你单位依法处理。
附件:房东不配合整改有困难的隐患出租房明细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 附件 房东不配合整改有困难的隐患出租房明细表 | |||||||||||
| 序号 | 地址 | 房东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面积 | 房间 | 隔断 | 人数 | 备注 | 要求 |
| 1 | 打绳巷105号 | 陈宝丹陈灵中 | 88774757 | 70 | 木隔 | 7间 | 8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1054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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