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藤桥镇计生办、计生协:
根据温州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关于印发温州市“计生家庭幸福生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人口计生2012)12号)文件精神,确保2012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计生家庭幸福生活促进行动”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幸福指数,营造全社会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良好氛围。请各街道、藤桥镇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并根据具体内容、分配名额、时间要求及时做好申报,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计生家庭幸福生活促进行动”,主要包含以下三项内容:
(一)健康促进。主要是关爱关怀计生家庭成员的生殖健康和身心健康,提高其生活质量。重点是关爱关怀家庭成员患重病的独生子女家庭和70年代末第一批响应计生国策、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目前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原则上以每户家庭安排3000元为基准,可视具体困难程度和需求做调整。
(二)助学成才。主要是资助计生困难家庭特别是女儿户家庭的孩子完成学业,提高文化素质。原则上以高中每人安排2000元、大学每人安排4000元为基准,可视具体困难程度和需求做调整。
(三)关爱留守儿童。主要是给予计生困难家庭的留守儿童、尤其是小学和初中学生,更多的精神关怀和成长保障,为他们提供一些必要的经济资助。原则上以每人安排1500元为基准,可视具体困难程度和需求做调整。
二、实施办法
(一)申报材料
1、健康促进项目。受助家庭填写《2012年度“计生家庭幸福生活促进行动—健康促进”申请表》一式二份(附2),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再生育证、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需提供子女死亡证明,患病病历及证明复印件和家庭困难材料(属70年代末首批响应计生政策落实长效节育的,目前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家庭需另提供落实长效节育手术证明和家庭困难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