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重大水利工程2013年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浙水建〔2013〕15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13年我区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现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重大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及时上报安全度汛方案。
附件:温水政发〔2013〕58号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农办(鹿城区农林水利局)
| 温州市水利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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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重大水利工程
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各市级功能区水利机构,各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重大水利工程2013年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浙水建〔2013〕15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13年我市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安全度汛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13年是省委作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重大决策部署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在建水利工程的防汛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市防洪减灾、独流入海、强塘、围垦造地、水资源保障等各类在建水利工程数量多、分布广,做好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功能区水利机构和项目法人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度汛形势的严峻性和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的重要性,把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周密部署,充分准备,认真落实各项度汛措施,加强督促和检查,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二、全面落实在建水利工程防汛工作责任制
项目法人是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责任单位,其法定代表人要对安全度汛工作负总责;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工程度汛方案,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各地水利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及时协调处理防汛度汛有关问题,及时组织度汛方案的初审、审查、汇总上报工作。汛前我局将在水利网及有关媒体上公布全市在建重大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各防汛责任人要对工程的度汛工作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度汛措施。
三、认真组织编制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方案
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要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重大水利工程2013年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浙水建〔2013〕15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组织工程各参建单位编制科学合理的安全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特别是正在除险加固和新建的水库工程要针对可能发生的险情,分析项目对影响区的危害,编制和落实操作性较强的工程抢险预案和下游影响区群众的紧急转移预案,报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严格执行度汛方案的报审、备案和试运行控制运用计划审批制度
各在建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应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将度汛方案(试运行控制运用计划)报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备案。分级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