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和完善局机关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现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考勤制度规定如下:
一、考勤事项
1、局机关上下班作息时间,严格遵守区府办统一规定。
2、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上班指纹签到制。
3、参加会议、培训、公事外出、出差外地或其他工作原因不能正常签到的须另外填写说明单,一般工作人员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或局长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交于考勤人员。
4、考勤由专人负责,每月底对本月考勤情况进行汇总,汇总表及时公开公示。
二、请销假规定
1、机关工作人员法定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的天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年休:
(1)当年假期当年(农历)用完,不得跨年度。
(2)中层干部年休先由分管领导审批后再报局长审批;一般工作人员半天由科室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含1天)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
(3)以下情况不享受当年年休假: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累计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累计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累计工龄满20年以上的)。
(4)当一张年休卡分为两个半天休息时,休息间隔不得超过三天。
3、补休:因工作需要而加班的同志将以发放补休卡来调整作息时间。补休卡分为正反两面,正面由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相关工作人员的加班情况,反面则在需要补休时填写。局机关补休单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执法大队补休单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连续补休不得超过一天。一般工作人员补休半天由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补休1天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和局长签字确认。
4、事假:由于实行了年休假,工作人员一般不应再请事假,需要处理私事的应安排到假期中进行。在年休假已休完的前提下确须另请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和局长批准。
5、病假:工作人员请病假须有医院医生证明,中层干部由分管领导审批再报局长审批。一般工作人员由科室负责人审批再报分管领导审批。突发性急病来不及办理手续,可电告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但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