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办(局)机关各科室、区各农家乐经营户(点):
现将《鹿城区委农办(区农林水利局)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鹿城区委农办(区农林水利局)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农办(鹿城区农林水利局)
附件:
鹿城区委农办(区农林水利局)
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关于印发<鹿城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温鹿安〔20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局)实际,特制定本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组织我区农家乐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气合同,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
二、组织机构
成立鹿城区委农办(区农林水利局)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 长:罗静方 区委农办(区农林水利局)主任(局长)
副组长:金松琴 区委农办(区农林水利局)副主任(副局长)
姜小蓉 区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叶心宇 区委农办(区农林水利局)产业科教科科长
刘新美 区委农办(区农林水利局)扶贫开发科科长
张炳光 区委农办(区农林水利局)农产品安监科科长
伍祥来 区委农办(区农林水利局)农林技术推广总站站长
郑利敏 区风景旅游管理局风景管理科科长
王 华 区风景旅游管理局风景管理科副科长
三、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4月)
